第10章 理事nim,出点钱怎么了? (3 / 10)
“什么意思?”
“根据《商标法》当中的[著名组合条款]的规定,包括著名人士的姓名、名称、艺名或其缩写的商标,除非获得本人的同意,否则不予注册。”
“这样吗?”
“T-ara是大众熟知的著名团体,其名字的权利归属与成员个人紧密相连,当然得你们同意才行。”
“我们?”
“嗯哼...少一个人都不行,这也是智妍你接下去要做的事情。”
姜星辰松开鼠标,踱步绕到桌子前,简单说明了一下他要做的事情——抢占先机。
既然已经知道金光洙有这方面的想法,没道理坐以待毙。
只是按照刚才所说的,由他去申请商标的结果只有一个——被打回来。
就算朴智妍出面,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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