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讲法律?那就给你法! (6 / 11)
“依据中华民国《刑律》战时通敌资敌罪相关条款、《海关缉私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以及陈公高等军事法庭特别授权令——”
“现判决如下:”
“一、没收黄秋山名下全部动产及不动产,包括其在上海租界内的四处房产、杭州西湖畔别墅一座、南京鼓楼商铺六间,以及各银行存款合计约二十七万银元。”
“二、剥夺黄秋山及其直系亲属一切政治权利,永久不得赦免。”
“三、鉴于其向敌国出卖军事情报,直接导致中国军民重大伤亡,依法判处——”
律师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
“——极刑!”
这两个字,在深夜的码头上回荡,如同丧钟。
“不!不要!我不想死!”
黄秋山彻底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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