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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5章 法庭传票 (7 / 8)

        中午,法院那边传来消息:延期开庭的申请被驳回。理由是“证据充分,无需延期”。对方律师孙伟提交了补充证据,包括浩天科技内部监控录像,显示寒晓东离职前一天,在办公室用U盘拷贝文件。录像很模糊,但身形和衣着像他。

        “录像也是伪造的。我离职那天穿的是灰色衬衫,录像里是蓝色。”寒晓东说。

        “但法院可能采信。我们需要提供反证,比如你当天的行程记录,或者证人。”李律师说。

        “我有。离职那天,我和同事吃了散伙饭,在海底捞,有发票,有同事作证。之后我直接回家,小区监控可以证明。”寒晓东说。

        “好。这些证据尽快整理,提交给法院。另外,我们申请了笔迹鉴定,法院同意了,但要求双方共同指定鉴定机构。对方提议‘中正司法鉴定中心’,我们同意吗?”张律师问。

        “查一下这个鉴定中心,看和对方有没有利益关联。”陈墨说。

        老吴查了。中正司法鉴定中心的负责人,是孙伟的大学同学。有利益关联。

        “我们反对。要求法院指定其他机构。”张律师说。

        下午,法院通知,同意更换鉴定机构,改为“法大司法鉴定中心”,是法院常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时间定在下周二,开庭前两天。

        时间很紧。但至少争取到一点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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