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法庭传票 (4 / 8)
寒晓东回放通话录音,分析刘明的语气。紧张,但带着兴奋,像是等着看好戏。他可能只是执行者,不是策划者。
下午两点,金诚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来到公司。一位姓张,四十多岁,专攻知识产权;一位姓李,三十出头,是诉讼律师。两人看了起诉状和相关材料,表情严肃。
“这个案子,证据链看起来很完整。电脑操作日志显示,你在离职前一周,频繁访问公司核心代码库,下载了大量文件。邮件记录显示,你离职后第二天,就给智创科技的吴涛发了封邮件,附件是压缩包,密码是‘haitian123’。交易合同上,有你的签名,初步比对,和你的笔迹相似度很高。”张律师说。
“都是伪造的。我离职前一周,正在交接工作,访问代码库是正常操作,但没有下载。邮件不是我发的,我甚至不知道吴涛的邮箱。合同签名,我没签过。”寒晓东说。
“需要证据证明。电脑操作日志,我们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浩天科技的服务器原始数据,看是否被篡改。邮件记录,需要查发信IP和邮件头信息,看是否被盗号。合同签名,要做笔迹鉴定。但这些都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对方配合提供原始证据。如果对方不配合,或者原始证据被销毁,我们就很被动。”李律师说。
“笔迹鉴定,最快多久?”
“加急的话,三天。但需要你提供足够的比对样本,以及合同原件。我们现在只有复印件,鉴定价值有限。”张律师说。
“电脑操作日志,我们能黑进浩天科技的服务器吗?”影子问。
“非法取证,法院不采纳,还可能被反告。必须走合法程序。”张律师说。
“那就申请证据保全。请求法院查封浩天科技的相关服务器,防止证据被篡改或销毁。同时,申请笔迹鉴定和邮件真伪鉴定。”陈墨说。
“可以。但需要理由。我们可以主张对方证据存在伪造嫌疑,且涉及商业秘密,有销毁风险。但法院不一定支持,特别是对方有专业律师,会反对。”李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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