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法庭传票 (2 / 8)
“起诉时间很巧。我们刚清理了内鬼,准备对伊甸园残余网络动手,他们就告你。这是想拖住你,分散我们的精力。”陈墨说。
“浩天科技的法定代表人是谁?”影子问。
“赵永明,就是***提到的那个‘园丁’候选人。我们查过他,背景很干净,但资金往来有问题。他名下有十二家公司,交叉持股,其中三家是伊甸园的壳公司。”老吴说。
“赵永明亲自起诉?”
“不,起诉人是浩天科技的代理律师,叫孙伟,是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专打知识产权官司。但起诉状上的联系人,是浩天科技的副总经理,叫刘明,这个人我们查过,是赵永明的表弟,也是伊甸园的初级会员。”老吴说。
“所以,这是伊甸园的反击。用法律手段,把你拖进官司,消耗你的时间和资源。同时,如果官司输了,你要赔五百万,公司声誉也会受损。”陈墨说。
“我们应诉。但时间很紧,下周四开庭,只有七天准备。我们需要律师,证据,以及反诉他们的诬告。”寒晓东说。
“李律师在出差,下周才能回来。但我们可以用公司的法律顾问团队,金诚律师事务所,他们擅长知识产权案件。我现在联系。”陈墨拿起电话。
“另外,我们需要核实起诉状里的证据。电脑操作日志,可以调取浩天科技的后台数据,看是不是被篡改。邮件记录,要查服务器日志,看是不是伪造。交易合同,要做笔迹鉴定。”影子说。
“这些都需要时间,而且需要法院的调查令。七天不够。”老吴说。
“那就申请延期开庭。理由是证据需要时间核实,且涉及商业秘密,需要不公开审理。”陈墨说。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