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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6章 当庭反转 (4 / 7)

        滨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七天后,再次开庭。

        法庭内气氛比上次更加紧张。媒体更多,甚至有一些外地和中央媒体的面孔。旁听席上,陈建军坐在前排,神色从容,身边坐着几位卫生系统的官员。苏明薇、小雨、李薇坐在另一边,张律师神情严峻。叶寒被带上被告席,他看起来更瘦了,眼窝深陷,但眼神里多了一些之前没有的东西——一种冰冷的锐利。

        审判长敲槌。“继续开庭。请公诉人宣读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

        刘明站起来,表情自信。“审判长,这是滨海市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2023]物鉴字第178号鉴定报告。结论如下:经检验,送检的所谓‘1998年7月15日滨海市妇幼保健院林月病历复印件’,其纸张为2005年后生产的普通复印纸,油墨成分为现代常见成分,公章印文与存档真章在微观特征上存在差异,陈建军的签名笔迹经比对,相似度仅为65%,属于摹仿形成。综上,该病历系伪造。”

        旁听席一片哗然。苏明薇脸色瞬间苍白。张律师握紧了拳头。叶寒则低下头,看不清表情。

        “辩护人,你对鉴定报告有何意见?”审判长问。

        张律师站起来,声音有些发颤,但努力保持镇定。“审判长,我方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首先,该鉴定由单方面委托,我方未能参与鉴定过程,对检材的同一性、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存疑。其次,鉴定报告结论武断,未详细说明鉴定依据和比对过程。我方请求法庭允许我方聘请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就鉴定结论提出质询,并申请重新鉴定。”

        “反对。鉴定中心是法定鉴定机构,其结论具有法律效力。辩护人无正当理由质疑,属于拖延诉讼。”刘明说。

        “审判长,本案关键事实系于该份病历真伪。如果病历是假的,则被告人认罪供述可信度增加;如果病历是真的,则整个案件事实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如此重大的事实认定,理当慎重,允许辩方质证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张律师坚持。

        审判长犹豫了一下,和陪审员交换眼色。“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本庭允许辩护人申请重新鉴定。但需在十日内提交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现在,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刘明露出胜券在握的微笑,开始出示其他证据,包括几位“被诽谤”干部的“精神损失鉴定”,以及“生命线”制药的“商誉损失评估报告”。他还申请传唤了新的证人——滨海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支队长,证明叶寒“非法入侵医院和银行系统,获取并篡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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