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记名国债 (2 / 8)
刘维翰也是听了她的话,自己也琢磨了一阵,觉得这确实可能是个赚钱的风口,屯了几千件货,后面果然挣钱了。
只是周丽娜手上没有现钱,她跟刘维翰离婚的时候,为了逼刘维翰把现金都分给自己,把现金都买了国债了。
她现在要去抢那批货,必须想办法把国债兑成现金。
之前刘维翰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国债虽然到期才能兑换,但是也有不记名的国债券。
周丽娜哄刘维翰,她买的是记名国债,这种记名国债,是可以挂失的,就是非周丽娜本人,取不出钱来。
刘维翰还真信了,周丽娜买了一叠国债,最上面的几张是记名的,骗过了刘维翰。
他做生意少不了现金,家里的钱被周丽娜买成国债他动用不了,只能打房子的主意。
所以才会把国债都分给周丽娜,他拿房子。
周丽娜现在要找人,把不记名的国债券卖出去。
这种不到期的国债券要卖掉,当然就要折本卖。
一百块国债券,只能卖出95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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