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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五章国门之外 (3 / 4)

        周砚白沉默了片刻。“你妈的那些花,能证明在先使用。但需要证据。当年的照片、日记、报纸报道,任何能证明时间的东西。”

        林晚挂了电话,拿起包,出了门。她开车去了老宅,推开门的时候,林建国正在院子里浇花。那些月季开得正盛,红的粉的黄的,挤挤挨挨的。他浇得很慢,每一株都浇透,水珠落在花瓣上,滚成一颗颗圆圆的球。听到脚步声,他直起身。

        “晚晚?怎么今天来了?”

        林晚走过去。“爸,妈当年种花的照片,还在吗?”

        林建国的手停了一下。他放下水壶,看着她。“在。阁楼里,那个旧箱子里。你等一下,我去拿。”

        他走进屋里,过了很久才出来,手里拿着一本旧相册。封面已经磨损了,边角卷起,上面用钢笔写着三个字:那些花。林晚接过相册,翻开第一页。是母亲年轻时的样子,站在一片空地上,手里拿着一株月季苗,笑得很开心。照片的角落印着日期:1998年3月15日。比海曼申请专利的日期,早了整整五年。

        林晚的手指按在那个日期上。这就是证据。母亲的那些花,就是海曼专利的在先技术。她种了二十年,海曼等了二十年,等着她的花开,等着她的药上市,等着她来美国。他们以为她不会来,她来了。

        “爸,这本相册,我拿走了。”

        林建国点头。“拿走吧。你妈记了一辈子,该用上了。”

        林晚把相册放进包里,转身走了。她走出老宅,站在门口。阳光刺眼,她眯着眼,看着远处那片蓝得干净的天空。风吹过来,把她的头发吹乱了。她没有去理。她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公司。

        周砚白拿到那份证据之后,海曼的律师立刻变了态度。他们不再要求每年五千万美元的授权费,改为一次性支付八百万美元的和解费。林晚不同意。她说,一分不给。海曼的律师说,不给就继续打官司。林晚说,打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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