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去他娘的 (2 / 6)
“大郎啊,”他叹了口气,“你太年轻了,你也知道山贼势大,那些达官贵人又凭什么给咱们出头?你觉得当官的,就该护着咱吗?”
邓易明沉默了,这些上位者的事情他确实是不太懂,虽说前世也看过一些古装影视,也对里面的官吏权谋有所了解,但是终究是太粗浅了。
杨清风往窗外望了一眼,外头天灰蒙蒙的,日头被云遮得严严实实,分不清是晌午还是快黑了。
“老头子年轻那会儿,也想过走科举,念了十几年书,中了秀才,是咱们村头一个秀才。那时候觉得自己行了,翅膀硬了,能飞出去了。”
他顿了顿,嘴角扯出一个苦涩的弧度:“后来县太爷看上我,让我去县衙做事,当个门生。我高兴得三天没睡着觉,觉着自己祖坟冒青烟了。可真去了才知道……”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低得几乎听不见:“在他们眼里,咱们这些泥腿子,跟后院拴着的牛,圈里养的猪,没什么两样。有事了使唤你,没事了嫌你脏。有一年遭了旱,我去递状子求粮,你猜怎么着?被轰出来不说,还挨了两板子,说我‘刁民闹事’。”
邓易明的手指扣紧了膝盖,指甲几乎要嵌进棉裤的布里。
“年景好一点儿啊,”杨清风继续说,声音里透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咱们就是耕地的牛,累是累点,好歹给口吃的,能活下去。可年景差一点儿啊……”
他没说下去,只是抬起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小妮子吓得一哆嗦,把脸埋进爷爷的后背,不敢再看。
“吃的就是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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