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律师函警告 (6 / 11)
“能和解吗?”
“对方开价五千万美元,买断版权。否则就全球诉讼。”
“五千万美元?抢钱啊。”林晚皱眉,“我们的剧本注册时间比他的出版时间早,应该不构成抄袭。”
“但舆论不管这个。一旦被贴上‘抄袭’标签,电影就毁了。”陆景琛说,“而且,我怀疑这事背后有人操纵。那个华裔作者之前默默无闻,突然跳出来,还找了美国顶级律所,这不正常。”
“又是白正雄的余党?”
“不一定,可能是新的对手。”陆景琛看着她,“晚晚,我们最近风头太盛,挡了很多人的路。有人想趁我们还没站稳,把我们拉下来。”
“那就让他们试试。”林晚说,“《暗光2》的剧本,我建议公开创作时间线和所有修改版本,自证清白。同时,联系国内外的科幻作家和评论家,请他们做专业鉴定。如果对方坚持诉讼,我们就应诉,打到他们撤诉为止。”
“需要时间和钱。”
“我们有时间,也有钱。”林晚握住他的手,“陆景琛,你忘了我们当初为什么做陆氏影业?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做好内容。如果因为怕麻烦就妥协,那和那些抄袭的人有什么区别?”
陆景琛看着她,笑了。
“你说得对。那就打,打到他们服为止。”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