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州遗梦》 (8 / 9)
婚书上书:"陈默之与沈瑶,两情相悦,愿结为夫妻。天地为证,日月为鉴。"
日期是沈瑶离开前一日。
我持婚书,跪地痛哭。
原来,她早已视我为夫。而我,却未能护她周全。
第九章终章
三年后,我辞去府衙职务,隐居瑶寄庐,著书立说。
书中记载:银州有女,名瑶,字琼枝。性聪慧,工诗书。与余相识于银州,相知于瑶寄庐。后为护余周全,自尽身亡。余感其恩义,终身不娶,著书以记之。
书成之日,我于瑶寄庐中立一衣冠冢,碑上刻:
"爱妻沈瑶之墓。夫陈默之立。"
是夜,我梦沈瑶来见,笑靥如花。
"子言,瑶等你许久矣。"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