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孙官》 (1 / 7)
一、上任
光绪二十七年,豫南大旱,赤地千里。朝廷委任李默为新郑县令,赈灾安民。
李默时年三十有五,寒门出身,十年苦读方得此职。临行前,其父召至内室,示一联曰:"眼前百姓即儿孙,莫谓百姓可欺,宜容下儿孙地步;堂上一官作爹娘,缓说一官易做,还尽点爹娘恩情。"
默叩首受教,怀联赴任。
二、察访
新郑城郊,饿殍遍地。李默微服私访,见一老妪伏尸而泣,问其故。
妪曰:"老身张氏,夫早亡,与子相依。去岁大旱,颗粒无收。县衙征粮如虎,吾儿抵死不从,被衙役活活打死。"
默问:"县令何在?"
妪指城东:"高墙之内,笙歌不绝。"
默归衙,查卷宗,见前任县令赵德已调任开封府同知,却留一子赵琦在县为吏。默不动声色,次日升堂理事。
三、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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