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孙镜》 (7 / 11)
次日,周知县独坐后堂,命人请来一位老者。此人姓陈,乃县衙老书吏,侍奉过五任知县。周知县屏退左右,深揖一礼:“陈翁,下官有一事求教。”
陈老连道不敢。周知县取出卷宗:“这是三年前一桩旧案,陈翁可记得?”
卷宗记载:药材商孙某,外出经商三年未归,其妻王氏报官寻夫。三月后,有人在长江下游发现浮尸,面目模糊,但衣着、玉佩皆似孙某。王氏认尸后,领回安葬。未及半年,王氏改嫁绸缎商刘某,孙家产业也尽归刘氏。
“此案有何不妥?”陈老问。
“有三疑。”周知县道,“其一,孙某外出时值腊月,却穿春衫;其二,浮尸发现处距本县三百里,玉佩怎未被人剥去?其三,本官查过,刘某在孙某‘死’前半载,已购下孙家邻宅。”
陈老沉吟:“大人是想翻案?可王氏已嫁,尸骨早烂,从何查起?”
周知县微笑:“今日请陈翁来,是想问当年验尸的仵作,如今何在?”
“已还乡多年,住在七十里外陈家庄。”
“烦请陈翁陪下官走一趟。”
二人微服至陈家庄,寻到老仵作。那老人已瞎了眼,听闻来意,沉默良久,忽道:“那尸首…不是淹死的。”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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