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枷记》 (9 / 12)
“砒霜有刺鼻味,妾身只敢掺少许于参汤。”翠娘蹙眉,“老爷饮后不适,但不应暴毙。其间陈伯曾送药,妾身疑他二次下毒。”
忽闻脚步声,二差役至,押翠娘出。临行回首,目如深潭:“柳相公,好自为之。这忘尘轩,从未有人能真正忘尘。”
七
文渊离了金陵,赁居栖霞山下一茅庐。夜夜对烛,眼前尽是母亲临终嘱托、苏慕云赏菊时慈目、翠娘狱中深眸。三月后,闻翠娘秋后问斩,苏二爷接掌家业,陈伯得赐田宅,颐养天年。
清明,文渊潜回城中,至苏慕云坟前祭拜。纸灰飞扬中,忽见一熟悉身影——陈伯独立远处松林,正与一蒙面人低语。文渊隐于碑后,但见陈伯递过一锦囊,蒙面人颔首,转身时,腰间玉佩一晃——正是苏二爷常佩之物。
是夜,文渊叩响李肃府门。
三日后,李肃重开此案,以“证据存疑”为由,暂缓行刑。苏二爷闻讯大怒,亲至府衙理论。李肃从容出示一物:当铺掌柜新供词,言赎簪男子虽扬州音,右手虎口有黑痣。差役密查,苏府小厮阿贵,扬州人氏,右手虎口正有黑痣,且与翠娘同乡。
阿贵被捕,熬刑不过,招认受陈伯指使,赎簪、藏砒霜、栽赃,皆其所为。然问及主谋,只咬定陈伯。
陈伯入狱,从容不迫:“老奴所为,皆受翠娘胁迫。她握老奴幼子卖身契,不得不从。”
案件再陷僵局。李肃夜访文渊:“柳生,此案关键,仍在翠娘。然她死意已决,拒不吐实,如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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