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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4章 继辫子朝以后又一丧权辱国的协议签订! (5 / 6)

        日本海军舰艇同时开入塘沽港以示威胁。

        5月31日,冈村宁次则蛮横地表示:“鉴于此次停战协定之性质(指日军掌握了战场主动权),只需质问中方是否同意关东军所提示之协议案,故中方上述提案不在回答之列”。

        中方代表熊斌曾提出,要求日方删除协定草案的第4条(即关于“刺激日军感情的武力团体”一项)遭到日方拒绝。

        日方坚持所提原案不得改动一字,中方首席代表被迫屈辱签字,且立即生效。

        《塘沽协定》主要条款如下:

        一,中国军一律迅速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接之线以西及以南地区,尔后不得越过该线,亦不各有挑衅扰乱之行动;

        二,日军为证实第一项之实行情况,得随时以飞机及其他方法进行监视,中方对此应予保护,并提供各种便利;

        三,日军在证实中国军队已遵守第一项规定时,不再越过上述中国军之撤退线继续进行追击,并主动回到长城一线;

        四,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所示之线以北,以东地区内之治安,由中方警察机关负责维持。上述警察机关不得利用刺激日军感情之武力团体”。

        据此协定,河北省滦东等地的19个县被划作了“非武装地带”,中国军队无设防权力。

        协定在实质上承认了日本侵占热河省的“合法性”,使“伪满洲国国界”扩展至长城一线,而且使平津地区大门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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