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烈营初设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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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旭亲自领他们入后库:
“短角弓二十张,筋背竹骨,拉力适中。抹零后共二十四两。”
“练习箭矢共五百支,竹杆削头、铁头与石头混配,雁翎为羽。计要十五两。”
“旧式轻弩十具,木身铁扣,近距训练用。老物收十五两就行。”
得,裴湄又花了五十四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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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映已在布案前列册:
“军用中衣带裤六十套,灰色细麻布,衣短袖紧身,包肘护膝,冬衣暂不购置。我和李肃啥关系,不多,你不用还价了,就收三十两。”
“战袍外套三十套,黑底灰襟,便于夜行隐匿。长至膝,左右开衩。我上次做衣都没收钱,这次怎么可能多收,不用给六十,给五十五两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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