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另有蹊跷 (4 / 6)
商人主动给你,让你行个方便,这是受贿,是被动接受,判得相对轻一些。
主动去找商人要,如果不给,就用手中的权力,去威胁商人,这是索贿,类似于持权抢劫!
索贿在量刑的时候,比受贿要重得多,因为是主观故意!
“刘哥,检举材料上的这些事,冯四妹他们是胡编乱造的,根本就没有啊!十几个开大排档的商户,一年多的时间,就给了我三百万,平均一人二十万,他们哪有那么多的钱给我?”
阮天明的极力否认,刘强当然不会信。
其实,在初看这个金额的时候,刘强也是有些咋舌的,有些不太敢相信。
但是,在他仔仔细细的,把检举材料给看了一遍之后,立马就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因为,从检举材料的名目上来看,这些钱的大头,全都是跟装修有关的。比如说统一门头,还有统一的栅栏啥的。
这些业务,全都是由顶好装饰公司来做的。
面积大一些的商户,花费的金额是二三十万。就算是面积小一些的商户,也得花个十来万。平均算下来,每一家商户,花费应该在15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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