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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股份制经营 (4 / 10)

        硬柱点了点头,没多说。

        他心里比谁都清楚。

        清楚得太多了。

        上辈子活到两千年往后,他亲眼看见了整个东北林区的变化。九十年代中后期天然林禁伐令一下来,多少林场一夜之间断了活路,多少靠山吃山的猎户被逼得进城打工、南下卖苦力。而那些早早组织起来的,搭伙办个养殖场的,凑钱开个山货加工点的,反而熬了过去。

        再往后,国家搞“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法,有了章程,补贴、贷款、税都有优惠。那时候他在工地上搬砖,听工友念叨老家村里办了合作社,种蘑菇的、养蜂的、搞山野菜加工的,一个个干得红红火火。

        他当时还想过:要是当年有人牵这个头,多少人不用背井离乡。

        当年就是现在。早二十年的这个节骨眼上。

        可问题是没有法规,没有章程,没有任何一张红头文件告诉你,猎户可以组织起来合法经营。你要是敢说“成立合作社“四个字,老百姓第一反应是人民公社,第二反应是又要被收归集体。谁还跟你干?

        所以这条路,只能用最土的办法铺:你出钱,我出力,他掌眼,大家伙搭伙经营。开始可以没有章程,全靠人情和面子。先把事情做起来,把钱分到手里,让人尝到甜头,组织自然就有了。

        名分的事,以后再说。

        范万龙一直在等硬柱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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