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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9章 谈判条件:要求证人保护计划 (2 / 6)

        新的回复被精心措辞后发出:

        棋手:“我们理解法律程序的重要性。但‘隐门’的反应速度不会遵循法律程序。我们的证人(及我们自己)正面临即时且极端的生命威胁。因此,证人保护计划必须是立即生效、无缝衔接、且排除政治干预的。

        我们提议的证人保护计划核心框架如下:

        1. 保护对象:分为两级。

        ? 一级保护对象(关键证人):两名。掌握核心直接证据(历史罪证原始持有人及直接关联人)。身份信息将在计划激活后提供。

        ? 二级保护对象(协助证人/信息提供者):包括关键证人的一名密切关联人(需保护),以及我方部分匿名信息提供/协调人员(无需知晓其真实身份,仅提供安全通信和紧急撤离支持)。

        2. 保护范围:终身保护。涵盖关键证人及其直系亲属(如有)。

        3. 保护措施:

        ? 立即安全转移:在协议达成后12小时内,由我方指定安全地点,在FBI、欧盟刑警/ICPO、英国NCA三方共同监督下(通过安全通信验证,不暴露我方位置),将关键证人转移至绝对安全地点。

        ? 身份重置:由合作方协调,在严格保密前提下,为关键证人及其直系亲属提供全新的、经得起查验的合法身份(包括出生记录、教育、工作、医疗、信用历史等全套档案),覆盖至少两个以上互不隶属的友好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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