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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5章 第三次协议:家族信托的变更 (3 / 6)

        她调出一份附件:“这是陆沉舟今早亲笔签署的《权利让渡书》,他将自己作为事故受害者家属的全部知情权、索赔权、以及可能从事故调查中获得的一切收益,无条件让渡给信托。同时,他放弃以个人名义对林氏集团、澜海集团或任何关联方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关于锦绣家园事故的一切法律行动和调查,都将以信托的名义进行,与陆沉舟个人无关。”

        周墨的眉头皱了起来:“他这是……彻底把自己从事故中剥离出来了。为什么?”

        “为了切割。”林晚轻声说,眼睛看着投影上那份《权利让渡书》的扫描件,陆沉舟的签名苍劲有力,但最后一笔有些颤抖,像用尽了全身力气,“他知道,只要他还以受害者家属的身份活着,隐门就可能继续利用他的仇恨做文章,也可能用他作为攻击信托的突破口。他把自己从事故中‘摘’出来,变成纯粹的‘赎罪者’和‘保护人’,既是对过去的告别,也是对未来的……一种保护。”

        “保护谁?”许薇问。

        “保护信托,保护调查委员会,也保护……”林晚顿了顿,“保护那些可能因为他而再次受到伤害的人。”

        她没有说“保护我”,但在场的人都听懂了。

        陆沉舟在用这种方式,斩断隐门可能通过他伸向林晚、伸向信托的触手。他把自己的过去、仇恨、甚至可能的“利用价值”,都交了出来,锁进了这个信托里。从此以后,他只是一个编号,一个符号,一个在赎罪路上踽踽独行的影子。

        “另外,”苏瑾补充道,调出另一份文件,“陆沉舟还签署了一份《单方赠与协议》,将个人名下除基本生活保障外的所有资产——包括他在澜海集团的剩余股权、三处房产、以及约两千万的现金和理财,全部赠与信托。这部分资产将并入B信托,用于支持A信托的运作。他个人只保留一张每月限额五万元的生活费卡,由信托托管银行直接发放。”

        “他这是……净身出户?”周墨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有必要做到这一步吗?”

        “有必要。”这次是秦知遥开口,声音平静专业,“从心理学角度,这种极致的‘剥离’和‘奉献’,是重度创伤后常见的‘救赎型行为’。通过彻底放弃物质拥有,来换取心理上的‘清白感’和‘控制感’。对陆沉舟来说,这可能是他目前唯一能想到的、证明自己悔改和重建自我价值的方式。但我们需要警惕的是,这种行为背后,也可能隐藏着自我惩罚甚至自毁倾向。在后续的心理评估中,需要重点关注。”

        林晚沉默地看着投影上那些冰冷的条款和数字,脑海里却是昨天凌晨,在顺义仓库外,陆沉舟被特警押上车前,回头看她的那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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