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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躲西藏为活命,绝望之际取吞猎 二十章 变故(下) (2 / 15)

        他看不惯张春娟对亓官子义那么好,所以经常会欺负他,打骂他,当然,他下手都比较轻,不像胡瑞和胡明瑞那样,动不动就上刀子。

        胡光瑞只是单纯想发泄一下,他最重也就是踢亓官子义一脚。

        他这人不仅小心眼,而且比较谨慎,他每次打完亓官子义都会去看一眼张春娟,生怕母亲知道后责骂他。

        因为有亓官子义在,所以他对张春娟颇为不满,可无论怎么说,那都是他的母亲,他对张春娟也一直都很畏惧,这是与生俱来的。

        张春娟的四儿子名为胡志。

        胡志此人较为凶狠,他小时备受宠爱,慢慢的便养成了任性妄为的性格。

        小时候的他便不省事,他经常会动手大人,有时甚至用木棍将别人的脑袋敲破,别人家长寻上来,他倒理直气壮,嚣张跋扈。

        胡大山向来不管这些事,赔罪道歉的事自然就由张春娟来做的。

        张春娟后来发现了胡志的问题,她想要纠正,可胡志十分叛逆,根本听不进去张春娟的话,有时说急了,他还会动手打人。

        张春娟无奈,只能慢慢改正,可这性子就是天生的,任由张春娟怎么教导,怎么改正都没法将其扭转。

        胡志一天天长大了,长大后的他成了村中一霸,整日舞刀弄枪的,时不时会跟别村的人打一架,打得头破血流,鲜血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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