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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9章:胜利者 (4 / 8)

        在不暴血的情况下,自己和凯撒谁更强一点?

        路明非自己也不清楚这个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路明非两辈子最风光的时候就是在学生会当主席的时候,那时他穿着Burberry风衣和Corthay皮鞋,身边环绕着可以组成一个芭蕾舞团的漂亮女孩,还跟着名为伊莎贝尔的美女秘书,贴身照顾他的出行起居。

        学生会上上下下几百号人都对路主席唯命是从,让他们过来给他捏肩,就绝对不会过来给他捏脚,得到路主席一个点头首肯,就能兴奋得跟打了鸡血似的,一天都难以平息。

        可那个强大帅气的人真的是路明非吗?

        还是说,路明非只是凯撒毕业之后,学生会按照凯撒的风格打造出来的替代品。

        路主席的Burberry风衣和Corthay皮鞋让每一个人赞叹他的穿衣品味,但那只是因为凯撒自己喜欢这两个牌子,于是学生会给把这些牌子拿来包装路明非。

        当路主席拔出两把沙漠之鹰的时候,整个学院里,无论男女都会为他高声尖叫,但他的沙漠之鹰也是也是凯撒留下的标签,满满都是凯撒的痕迹。

        他身上个人风格最浓郁的还是那对小太刀,它们是故人相赠。

        那么,在舍去一切外物之后,路明非从学生会里究竟得到了什么,当光鲜亮丽的外壳褪去之后,路明非究竟会露出怎样的面目?

        或者说,路明非在卡塞尔学院三年的时光,经历了这么多的悲剧与遗憾,究竟让路明非学到了什么?又改变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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