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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章:《墨治法》 (3 / 6)

        前文说过,墨家学说主张的‘尚贤’,其实就是希望各国君主与官员、权贵像曾经的圣人那样无私地照顾百姓,不应将治理国家、治理百姓视为权力,而是应该视为职责与义务。

        但迫于各国的抵制,连墨家也不敢明说,可这个李郃倒好,他干脆将这件事给挑明了,明确用‘职责与义务’取代‘权力’,甚至对官员的定位也做了一番阐述:治国教民。

        “官不治民,那谁来治?”

        小声嘀咕了一句,东梁君就从这部法的前文得出了答案:法来治!

        “以民为本、依法治国……”

        他喃喃自语。

        平心而论,他对儒家提倡的‘以民为本’、法家提倡的‘依法治国’都不陌生,甚至天下各国都在摸索将儒家的‘礼治’与法家的‘法治’相结合,但说真的,儒家所谓的‘礼治’只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根本没有理论,而儒家所谓‘以民为本’,也跟墨家的‘兼爱’一样,都只是对各国的一种美好期望。

        可如今,一个尚未弱冠、从未治理过国家的年轻人,却真正将‘以民为本’贯彻到了新法中——连法治公平在必要时都要为社会公正让步,为民意让步,这还不叫以民为本?

        不得不说,对比‘兼爱’,李郃所主张的‘尚贤’,给东梁君带来了更大的冲击。

        毕竟一直以来,国君、权贵,皆象征着权力与荣耀,但李郃却较墨家学说更为激进,认为是一种责任,对国家的责任,对百姓的责任,哪怕是东梁君,一时半会也有点难以消化。

        忽然间,他联想到了当初榭亭之议时,李郃曾强硬地对梁姬说出‘若死便葬于少梁’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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