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一百零七章:《墨治法》 (1 / 6)

        《墨治法》是李郃与墨践等墨者在经过反复讨论后一同编纂的治国之法,针对少梁下一阶段的建设与发展都做出了基调与比较详细的诠注。

        开篇先阐述了整部法的基调,分别是‘兼爱’、‘尚贤’、‘尚同’、‘法治’、‘教育’、‘强技’,前三者都是墨家思想,后三者则是李郃加注的。

        在初次翻阅这部法书时,东梁君并不是很在意,毕竟在他看来,李郃也好、墨践也罢,二人此前都没治理过国家,怎么可能一上来就写成一部法呢?

        况且兼爱、尚贤、尚同等墨家思想,他年轻时就已经拜读过,因此也不觉得能有什么新意。

        可事实却打了他的脸,仅第一条‘兼爱’所提出的观点,就让他心生了惊讶。

        兼爱,完整地说就是‘兼相爱、交互利’,字面意思即希望人们全部相爱、交互得利,这事在东梁君看来也是一件几乎不可能办到的事,只能说这是墨子的美好愿望。

        但李郃却认为,虽不能使天下人做到兼爱、互利,但可以在少梁内部施行这一点。

        在下方的诠注中,李郃解释了‘使少梁兼爱、互利’的必要性与施行的具体方式,严谨的态度让东梁君隐隐感觉有点好笑——这小子可知道他还不是少梁的相邦?

        当然,对于这一点,东梁君也是认可的,毕竟他少梁地少、民寡,倘若国内再不团结,那就只有覆一途。

        让他感兴趣的是李郃在之后所提出了八字方针:爱民亲民、公平公正。

        在下方的诠注中,李郃再次引用了儒家那‘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的名言,但却做了修改,将‘臣’改成了‘臣民’,但道理是一样的,新奇的在于李郃在爱民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亲民’,主张国君与大夫多与国民接触,一方面笼络民心,一方面也便于用墨家提出的‘三表法’来验证政令的可行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