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施政 (4 / 9)
其二、废除矿禁
除金、银、铜等战略性矿产外,允许民间采矿。矿税,也就是坑冶之课,按十分之二征收。
令户部派官,勘探矿产,开拓财源。
其三、筹建大明钱庄
令户部派官,联合民间各大钱庄,筹建大明钱庄,也就是未来的大明中央银行。只有有了中央银行,下一步铸钱、印钞,施行起来才方便。
其四、铸钱印钞
令户部联合各大钱庄,筹备铸靖江通宝。当然,现在只是筹备,铸钱印钞的事不能急,急了容易出乱子。治大国如烹小鲜,朱亨嘉觉得稳一点好。
其五、新修水利
令工部督水、屯田二司,在各地修建水渠、堤坝等水利设施。
其六、奖励耕织
朱亨嘉亲自颁布劝农诏令,令礼部、户部下发各地;令钦天监修订农历、国子监翻译各国农书并普及;令户部统计好农政和户口,引进番薯等高产作物,鼓励民众恳荒,荒田归开垦者所有;又令各地表彰种田高手、织布巾帼,敲锣打鼓、骑马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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