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八章 哪有同党?都是陛下的臣子(恭贺“打磨z”成为本书盟主!) (4 / 12)
法家的思想集中在了法、势、术、刑、罚、赏、利、公、私、耕、战等内容上,但是无论从哪一点看,法家的任何人都不支持任何的有罪推定。
死刑,也在唐朝之后形成了完善的三复奏的流程,就是为了防止不可挽回的司法悲剧的发生。
在历史上总有些冤案让人扼腕痛惜。
比如南宋初年的赵构杀岳飞的大案之中,秦桧为相十三载,都没有给岳飞编出来一个合适的罪名来,最后只能以莫须有三个字定调。
秦桧查抄了岳飞的府邸,发现了岳飞的甲胄,就想以私藏甲胄定罪。
可是那件甲胄之上,伤痕累累,是御赐之物。
秦法,毫无疑问是法家的代表,当年始皇帝收天下刀兵铸十二金人。
百代皆秦法,并无什么本质的不同,都说始皇帝收天下刀兵,可哪朝哪代都是禁止私藏强弩、甲胄?
嘴上说的不要,可是身体力行的时候,还是很诚实。
私藏一具甲胄、强弩流放三千里,私藏三具甲胄、强弩杀无赦籍家,家属流放。
若是樵夫,带刀劈柴,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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