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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零三章 景泰年间的抄家法 (10 / 12)

        很快,凤阳、江苏、应天府、松江府、浙江、湖广、江西,公布了一份巨额的罚单,涉及了三千余商行。

        这份巨额的罚单,总处罚金额超过了两百万银币。

        这其中日昇商号的处罚金额高达五十万银币,但是日昇号的李高全被逮到了南镇抚司,无力缴纳这笔罚款。

        最终日昇号的三成股,落入了朝廷的手中,日昇号日后所有的账目,都要过一遍计省的手。

        虽然算不上抄家,但是三成股,也让日昇号变成了一种公私合营的状态。

        这是江南书契,变雇用为合作,躲避劳保局审计的惩罚。

        三成股看似不多,但是对于日昇号这种本身多股联合的商号而言,三成股,朝廷立刻就成了最大的一股。

        这可比抄家狠多了。

        抄家是一杆子的事儿,过往的抄家,是把家产全抄了,将所有的资财扑卖掉,把所得全部交给内承运库。

        现在,朝廷居然开始介入产业和生意,当抄家不再是简单的抄家,而是把抄家再加工,变成了朝廷产业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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