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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太阳再次升起 (7 / 8)

        “非朕体天好生之意,兹特颁恩自诏书到日,凡常赦所不原者,不分首从咸赦除之,悉令复业,敢有仍前负固不靖,大军剿杀,朕不敢私。”

        陈懋接过了圣旨,可算是日盼夜盼,才等到这样的旨意。

        这是一份大赦的诏书,意思非常明确,就是诏书到了,之前的事就不再追究了。

        但是皇帝现在命令复业,依旧顽固不化的人,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大军进剿,格杀勿论了。

        算是皇帝对闽南平定民乱做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这是自陛下登基之后,第二次特赦闽南民乱的诏书,而且说的是有司导致。

        这有司是谁?

        李永昌掏出了第二份诏书,高声喊道:“福建左布政使宋彰、右布政使孙昂、左参政彭森、左参议金敬、右参议徐杰、按察使方册、副使邵宏誉、高敏,佥事董应轸、王迪况,真坐匿贼不即奏,当斩。”

        “巡督海道右参政周礼、提督屯种佥事马嵩、巡视银场佥事王骥、坐守备不设,当充军。”

        “至是遇赦不赦,彰、昂、森、敬、礼、杰、册、敏,等人,押解归京,等待查补。”

        “宏、誉、应、轸、迪、真、嵩、骥俱充军,戴罪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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