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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2章 封锁 (9 / 11)

        真的是得罪不起现在的美国。

        英国在1951年6月16日,追随美国,宣布对大陆实行全面禁运,并随即出台了一系列禁运法令,包括《输出统制令》《l950年输出管制法令》《l951年禁止出入口法令》《1952年禁止出入口补充法令》等。

        禁止出入口的物品,计有13类,190种之多。

        不仅囊括了所有战略物资,而且上至汽车、电子产品、橡胶、机械设备、化学品、一般钢铁产品,下至“容量四加仑以上的汽油桶”、“纺织品及衣料”,统统纳入禁运范围。

        为了打击香港的走私。

        港英当局的规定,凡违禁出口,一律属触犯“未得工商署准许证私运禁品出口罪”,一经定罪,严惩不贷,货物与交通工具,均要没收,罚款高达10万元,并可判三年徒刑。

        港英当局在水陆两路,布下天罗地网,水警、署缉私员都荷枪实弹,昼夜巡逻。

        有些仅仅是提着十几斤汽油,在路上行走的人,只要被认为有运往大陆嫌疑,也会遭到扣查和没收货物。

        水警的舰艇、快艇更是遍布海面,防堵阻截之严密,几乎连一条渔船也休想滑过去。

        在这样强硬的态度下,不少想要偷运到大陆的轮船、渔船被扣押。甚至有十几个渔民和船长被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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