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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齐萨和议》 (5 / 6)

        萨摩藩和谈代表津田俊隆眼睁睁地看着幕府使者匆匆地来,又匆匆地离去,对于他的求告,试图取得幕府支持,直接予以了拒绝,声称未接到将军大人有关萨摩藩事务的授权。同时,还郑重敬告津田俊隆,幕府将军大人颁布的交替居住规定,岛津氏必须依旧要予以执行,在结束与齐国之间的“纷争摩擦”后,务必要前往江户,拜见将军大人。

        你们已经误期一个多月了,赶紧的,打不过人家,就老老实实赔礼道歉,结束这场无意义的战争。

        但岛津光久对于割让所有南边的岛屿,实在不甘,仍旧扭扭捏捏地不肯答应,希望齐国在这一条款上,进行一定的让步。

        “既然割取所有大隅诸岛存在困难,那我们齐国就让一步。”罗如成脸上有些不耐,“我们就以你们萨摩藩所称的屋久岛和旁边的小岛为界,以南所有岛屿全部割让与琉球,以北几个岛屿仍旧归于你们萨摩藩。这是我们能做出的最大让步,勿要于此再行纠缠。”

        “……此议,我需禀报与我家主公。”津田俊隆仍想表示拒绝,但看到对方凌厉而又稍显不耐的神情,艰难地说道。

        5月18日,经过一番激烈地争执和交涉,齐萨双方终于就结束战争,达成和议。

        《齐萨和议》内容如下:

        一、萨摩藩就发起的战争行为,向齐国表示歉意,并派出岛津氏子弟充任谢罪使,赴齐国本土,对其战争罪行,作出正式道歉;

        二、严厉惩办此次战争期间屠杀齐国军民的有责之人,期间,由齐国派出监察人员予以监督执行和确认;

        三、萨摩藩认明琉球王国确为完全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萨摩藩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四、萨摩藩窃取之琉球领土,奄美大岛及周边附属岛屿,均重归于琉球王国法理内领土,不得予以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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