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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三一章 荷兰的拉跨 (2 / 5)

        荷兰政府要签订一个条约,联省共和国的首脑说了不算,得把条约拿到每个省的省议会去讨论批准,而每个省里都有一些自治的城市,所以条约得先通过各自治城市的议会批准。然后,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再顺原路返回给省议会——联省共和国议会和首脑。其办事效率不仅超低,而且只要有一个省的议会不同意,那么这个方案就无法通过。从中就可以看出当时这个荷兰根本就没有加强中央集权,中央政府要办好一件事真的很难。

        这个时期,整个尼德兰地区依然处于分裂之中,其中更亲近天主教信仰,更保守的南方那部分归属西班牙统治。他们宁可由遥远而国势渐衰的西班牙统治,也不愿由北方的新教徒统治,更不愿被随时威胁着他们、要吞并他们的法国邻居来统治。

        根据《比利牛斯和约》、《亚琛条约》、《奈梅亨和约》,西班牙将部分西属尼德兰领土割让给了法国。而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西班牙不仅同意割让给尼德兰共和国以前在佛兰德斯、林堡、布拉班特等地占领的土地,也同意关闭斯海尔德河的对外贸易。这个令人窒息的操作,使安特卫普的商业面临瘫痪,严重影响了西属尼德兰的经济和贸易。

        数年前,法国以继承西班牙遗产为借口,大举入侵西属尼德兰,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攻占了弗朗什-孔泰,进军仿佛郊游一般,西班牙的八千士兵被法军轻松粉碎。

        深感唇亡齿寒的联省共和国随即伙同英国、瑞典组成三角同盟,联合其他对法国心生警惕的国家向法国提出停战要求。

        面对共和国的要求,路易十四的心情可想而知——在他眼中,尼德兰这样的最尔小国居然敢于阻挡在他面前,对他简直是莫大的羞辱。但路易十四的心智虽比不上凯撒,却也懂得审时度势。他自知法国尚未做好全面战争的准备,便同意了和约的签订——以一种恼怒又隐忍的心态。

        1668年6月2日,一位尼德兰的市长主持缔结了西班牙与法兰西的合约。这对共和国而言无疑是彰显自己地位的荣耀,并且和约还迫使法兰西放弃了已经占领的弗朗什-孔泰,这让法国人认为自己遭遇了奇耻大辱。尽管其他国家认为法国已经保持了足够的克制(对它拥有的强大力量而言),但尼德兰却对没能让法国占领的佛兰德斯地区归还西班牙而失望。

        事实证明,他们对此的顾虑是对的。法国人正在预谋以法属尼德兰的领土为跳板,发起对共和国的复仇。法属弗兰德斯是通往尼德兰的门户,在路易十四对共和国妥协的时候,他便已经在思考如何消灭这个国家。

        尽管在这个时期,荷兰的商船承载了世界贸易五分之四,也几乎垄断了法国的海上运输,但其中也酝酿着危险的导线。从1667年起,法荷之间就频繁发生关税争端。法荷之间日益增长的贸易冲突,也让法国王室国务秘书、海军国务大臣兼财政审计长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提出:就像我们在陆地上摧毁西班牙一样,我们必须在海上摧毁荷兰,荷兰没有权利霸占所有的贸易。

        然而,共和国远远没有它预想的那么安全。尽管一度与英国,瑞典结为同盟,但前者本来就是共和国的海上对手,后者对限制法国的兴趣也并不强烈。同时,路易在国内大力扩军,大兴土木,法国并没有为失败的阴影笼罩,反而变得更加强大。

        但此时的共和国却深陷共和派与亲王派的冲突造成的分裂中,对外界的危机表现出不应有的迟钝。尽管它的海军依然纪律严明,无比强大,但陆军却充斥着无能的权贵子弟或顶替军役的地痞流氓,掌权的共和主义者却缺乏足够的决心和掌控力去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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