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二百八十三章 贾蔷的投资 (3 / 5)

        故而那些钱只能是借出去,不是自己花出去。

        再说明年他的确有钱了,掌握了澎湖水师,就掌握了这条水上运输线,海商经过自然要收税。

        原本这税钱是交给福建巡抚,转交户部的。

        可成立了福建东路后,他又截留部分税银的权利,等于是跟朝廷分账。

        再一个,明年他自己的商队该赚钱了,这支商队挂的是台澎公司的名头,股份分成三大份。

        一份是兰斯特所代表的,大英帝国东印度公司,另一份是大吴皇室内务府,最后一份才是他安抚使司衙门的。

        这里发生了点变故,那就是兰斯特在知道内务府插手后,选择由东印度公司挂名,而不是他私人。

        至于他自己如何跟东印度公司分账,那是他的事。

        但也因为这,贾蔷跟英属东印度公司牵上线,洽谈了其他生意,让新成立的台澎公司业务大大拓展。

        此时的东印度公司,分为两大集团,一个英属的,另一个是荷兰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