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一百一十一章 肉刑与噩梦 (2 / 4)

        冯彪想起了王爷有一次入卫时对全卫官兵说的那一番话。

        那是一番关于军法的话。

        在如今的军中当兵的如果犯了错,最正常的处罚方式是棍刑、鞭笞和斩首,斩首撇开不谈,光说这棍鞭之刑。

        王爷说了,军棍和鞭笞都是肉刑,是让战兵因为肉体上的痛苦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从而记住教训,下次不会再犯。

        几乎所有的战兵都认为肉刑是理所当然的,既然犯了错那么被打就是活该。

        但是永王说当兵的不是小孩子,小孩子记吃不记打,适当的体罚可以让孩童畏惧,从而记在心里,在下次犯错之前一旦想起就会掂量掂量后果,这是因为小孩子的思想还没有最终形成,所以说教的效果不一定会太好。

        但是战兵不一样,当兵的都是成年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成熟的思想,同时抗打能力还要远远胜过孩童,对战兵用肉刑,确实能让他们承受肉体上的痛楚,让他们引以为戒。

        但是这并不代表战兵从思想根本上认识到自己是错的,充其量下次再犯的时候再被毒打一顿也就是了,当兵的皮糙肉厚还怕被打?

        因此王爷要求全卫官兵必须识字,因为识字能够明理,要让他们知道当兵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拿军饷养家糊口,而是责任与大义。

        当兵的责任就是忠于大明,打击任何敢于侵略大明的敌人,是为了让大明的百姓不会受到外族的欺辱,是为了让他们知道自己为何而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