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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1章:庭审现场 (3 / 8)

        本来已经处于安静状态的陪审席,见到那个杀人如麻的犯罪嫌疑人进来,又开始躁动不安起来。

        "砰!肃静!"

        然后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即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允许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五、不允许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

        "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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