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要你何用? (2 / 4)
不过要是对方要自己的小命的话,那就另说,自己这条命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的!
首先百怒死之前自己不能死,哦,他死了自己也不能死。
洛寻在燚都长大,在年轻一辈中也算是佼佼者,是权府的骄傲,在其父亲修为被废以后,是他撑起权府的荣光,年纪轻轻就突破至天灵,是这一代里最有希望突破素灵的选手,直到遇到了赵府的公子。
赵开济如同开挂一般,不管是诗歌咏诵,还是带兵打仗,都远超洛寻一大截,并且突破三道命痕,步入了素灵期,开始能掌握元素的境界。
洛寻心里也明白,如若不是自己三年前接触到了制式武器,对命痕的磨砺松懈了几分,以他的天赋,不会卡在天灵太久的,可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泉国境内,对制式武器的了解,那怕是燚都最好的学宫,都得向自己请教。
天生的制式武器方面的天才!
自己和制式武器,也就是兽兵真就这么有缘吗?
一拳轰出,菲利克斯·雷应声飞出,在地上翻滚出去,直到撞在那一块儿大石头上才停下。
此刻他体内五脏都快错位了,肋骨不知断了几根,反正是全身疼痛,原本来自叠灵期的威压至少能限制住洛寻的,但是自己却对这方面一点了解都没有,根本不会控制那命力,他的命力,虽多,却散。
看见洛寻在原地不动,他明白,洛寻也是强弩之末了,自己制作铠甲时,已经是素灵期巅峰了,对穿戴者的负荷也是在素灵期往上的,想要发挥兽兵的威能,自然是越强的人使用,才会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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