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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心理分析 (2 / 3)

        “你们想知道什么?”

        “当时汤尼的着装有没有什么特别的。”

        “那天穿的衣服好像就是比平时暴露了许多。。她说是参加活动规定的衣服。”汤尼父亲好像想起什么似的,猛然一抬头看着贺萧。

        “还有就是她过世的姥姥送给她的丝巾。那条丝巾她平时都不会带,她说是为了纪念姥姥而特别在那天带着就出门。”

        “她在家里和家人之间的关系怎么样?”

        “很好,从小我们就宠这个女儿,也经常陪在她身边。”

        …………

        对于凶手的攻击目标,现在的案情解析比较明显:第一点,凶手选择作案的地点主要集中在东城区古城路上。第二点,凶手的目标是单身女性,年龄集中于20至22岁。第三点,女性身上有凶手比较的某个特征,比如说具有女性特征的丝巾或者是项链等等。接下来就可以做一个关于凶手初步的犯罪侧写。凶手对于女性的选择有她独特的一套标准,凶手攻击的女性并不是随机选取,而是通过某样东西激起了他杀戮的愿望。

        一般情况下,杀手如果想要谋杀一些他认为仇恨的对象,在作案结束后凶手会将抛尸地点选择在远离作案现场的地方,但是本案的凶手却要选择在作案地点附近,或者就是在作案地点。

        这一点无疑是在挑战警察的底线,又或者是想要在大众的目光下感受舆论的,只是他非常明显的性格特征。

        往往这样的凶手会非常残忍,如果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说,如果在杀人之后内心会非常焦躁不安,对死者产生强烈的愧疚感,甚至会怀疑自己做法是否正确,长时间的心里自闭。

        从案件的总体情况来考虑,凶手在杀完人之后,并没有急于离开作案现场,而是把受害人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进行自我欣赏。他们往往会把杀人当做创作,如果在之后人们在看到他所谓的“艺术品”,凶手会非常高兴,甚至达到癫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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