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巧遇 (16 / 18)
实在又不忍心去看着母亲受罪,就去借了一贯的举贷回来,给母亲寻医治病。”
举贷,亦称举放、出举,这是一种不用抵押品的高利贷。
当时也颇为流行。唐时,富商大贾,多凭借手中雄厚的商业资本,积极从事高利贷活动。
他们苛剥百姓,利息奇重。如现存的一纸代宗大历年间(公元766—779年)的“举钱”契券:举钱一千,每月纳二百文,计六个月本利并还。
有的高利贷者甚至得到“钥匙”的绰号。《太平广记?刘钥匙》述:“陇右水门村,有店人曰‘刘钥匙’者,不记其名,以举债为家业,累千金;能于规求,善聚难得之货,取民间资财,如秉钥匙开人箱箧帑藏,盗其珠珍不异也,故有‘钥匙’之号。”。这种高利贷者,比强盗不差。
富商大贾们不仅“举债”剥削穷人,而且也向达官贵人们放债。
大牛一听这家伙竟然敢去举债,也是吓了一大跳,
待听说给母亲看病,又开始敬佩他的孝心!
“你往下说,后来如何?你母亲可救过来了?”
只听那男人抬头望着牢房顶,眼神空洞;“没有,人终究不能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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