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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六十四章 祖宗不足法 (5 / 5)

        司马光废除了神宗皇帝的‘熙宁之法’,从礼法上来说,确实不忠不孝。

        司马光与王安石其实很像,王安石是笃定变法,谁说都不管用。自身学识渊博,著书立说,是一代大儒。对自身要求极其苛刻,近乎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

        当然,鸡蛋里挑骨头的攻讦那是另一回事。

        而司马光则肯定‘新法’是祸乱天下,从头到尾坚持废除,逮到机会,毫不犹豫的真的废除了,那时‘新党’还盘踞着朝堂,无数压力涌来,他硬是坚持废除。

        这两位‘拗相公’还有相同点,王安石的变法是违反祖制的,这是‘旧党’攻讦最大的痛点。

        而司马光废除‘新法’,面对是同样的问题,先帝是帝,也是祖,后辈臣子怎么能改?

        王安石变法,可以说是堂堂正正的给出了理由,那就是十分大胆的‘三不’: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司马光则是用了太皇太后的名义:以母改子。

        两人其实都是变法,一个变了旧法,也就是祖宗之法;一个变了新法,恢复了旧法;事情是一样,理由不同,也说明了两人根本立场的区别。

        一个大胆,破除陈旧;一个谨慎,因循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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