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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一章 株连之议 (4 / 7)

        “诛灭三族……”

        虽说诛九族听起来很爽,但实际上诛九族牵连实在太广,广到什么地步……就这么说……如果要诛秦桧的九族,那就连李清照都得被干掉。

        李清照毕竟是爱国词人,就这么被株连到,有些可惜和不太合适。

        另一个原因,在宋朝中,株连罪虽然见于刑律之上,但在实际中并没有应用过一次。

        秦桧成为第一个享受到株连的人物,已经非常给他面子了。

        诛三族,此等重罚,从未有过。

        在官员宣读之后,上到朝廷大员,下到普通百姓,都有种惊奇的感觉。

        “陛下,秦桧虽然罪证确凿,私通金人,卖主求荣却为大罪,但也没必要诛连其室吧。”哪怕是向来憎恨汉奸的李纲,也觉得对秦桧的株连之刑或于严苛了。

        赵榛亲自带着众臣监刑,其他跟随的大臣也觉得诛族不太好。

        “杀戮过重非圣君所为,君王之道,当以仁德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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