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 (6 / 10)
然后主角上场,拳打芙兰朵,脚踢The shy,实力牛逼到让污渍都给他当狗,这不香吗?
或者觉得虎捞不行,一脚把虎捞踢开,中路照样也能打,吊锤左手、碾碎肉鸡,这不也挺香的吗?
为啥要写这个?
因为我想提升自己。
作为一个全职作者,我不可能一辈子都写LOL文。
如果不是准备不充分,自己不满意,我很想直接开我现在在筹备的下本书。
不是所有的读者都觉得本书不如上本,这是我最开心,也是最让我充满动力的一件事。
因为这本书,我用心了。
前期大篇幅去写无意义的韩国比赛?我觉得有意义。
至少我尝试着开始刻画人物,能让哪怕一个读者记住,也算是迈出了这一步,会对我后续的书有所提升。架空名字方面的确减少代入感,但我想如果我写的新人物能够有读者记住,我的成就感是倍增的,那样的我不是蹭热度,而是我笔下的人物真正有了他们的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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