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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二章 商业社会 (6 / 6)

        当然,对于这个问题,李阳可是深有同福

        因为他跟巴家合作的下居酒楼,以及白酒生意,这一年来产生的利润,就被朝廷拿走了大半。

        当然,朝廷从商人手里拿走的钱财,自然是有名目的。

        比如按用工的人头,交粮税?

        比如商业税?

        李阳入股了下居,除了交税之外,朝廷并没有多取。

        而其他的商人,可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朝廷搞建设,会向商人提出捐赠。所以商人又得捐出一两成钱财,这也造成商人如同菜园里的韭菜,长高了就割一茬,根本不存在一直长高的可能。

        这也是为什么,秦国修长城、修驰道、修皇陵,十年时间,巴家捐出的钱财不计其数的原因。因为……商饶财产,都被朝廷造册登记,你不得不捐。换句话,商饶家财,根本就不算是商人自己的,只要朝廷一句话,这就能变为国有的。

        在秦国,商饶家资,是无力自保的。

        无法保障私人财产的合法性,这在李阳看来,就是商业社会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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