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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文物之殇 (2 / 5)

        规定了文物归国家所有,在法律上,私人不再拥有收藏文物的权利。

        直到82年颁布新的文物保护法,方才归还了私人收藏的权利,但是购买文物的权利却依旧有点模糊。

        法律上真正认可文物买卖,还得等到千禧年之后,02年官方对《文物保护法》进行再次修订,明文规定了公民享有个人收藏文物的自助处理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继尝赠与、买卖、交换等合法手段进行处置。

        李杰笑道:“是,是,是,你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已一样。”

        破烂候把头一偏,轻哼一声:“懒得搭理你!”

        李杰哈哈一笑,和破烂候熟悉了之后,他才发现这家伙居然是个老傲娇,虽然嘴上死不认输,但是心肠却是好的。

        其实,破烂候也没错,那些东西到了他手上,确实是一种保护。

        建国至今,文物经历了两次大规模的剧变,一次是56年琉璃厂十几家老字号完成了公私合营,成为外贸部下属的‘工艺品公司文物部门’。

        该部门的主要利润来源就是出口工艺品和首饰,那时候华夏极度缺乏外汇,工艺品公司和首饰公司每年创汇好几个亿,其中古董就归属在工艺品出口的范畴内。

        当时文物商店在四九城设立了三个固定收购点,分别是西单、琉璃厂、地安门,除此之外,还有东北、南方、西南三个流动组,常年在外收集。

        同时,出口公司在全国各地都设有收购点,因为当时有这么一句口号宣传,‘文物属于废品,鼓励以旧换新’,所以,很多人都会把文物古玩送到收购点去贩卖,补贴一下家用。

        如果没有这么一句口号,李杰也很难用五毛钱从候素娥手上换到那个铜质烟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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