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丢人又丢份 (7 / 9)
“我的头被人打了,记迷湖了,我现在想起来了,好像是我先动的手。”
“但警官你看看,我被人打成什么样了?”
“对方呢?”
“屁事没有!”
“我被打成这样,对方怎么也算得上故意伤害吧?”
听到这话,警员差点忍不住笑了。
故意伤害?
刑法中确实有这条罪名,但胡荣强这事,顶多也就算个互殴,而且,看胡荣强的样子,也达不到轻伤的认定标准。
一般而言,遇到这种双方互殴的,基本都是以调解居多。
如果调解不成,打官司,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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