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之大拯救123读 this 不归路 (10 / 10)
显然,律师的意思很明确。
花钱消灾吧。
扣除律师费、时间成本等等,最多省一万多块钱,为了那点钱,要对上小贷公司。
不划算。
或许是出于同情,律师直说了,像这种小贷公司就是吃准了借款人不会,也不敢闹事。
真谈崩了。
人家都不用人生威胁,天天跑单位拉横幅、家里泼油漆,就能把借款人搞得焦头烂额。
当然。
律师还有一句话没说,千不该,万不该,你就不该问他们借钱。
那些小贷公司就像是狗皮膏药。
粘上了就很难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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