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之大拯救笔趣阁 之 解约年 (10 / 17)
在部分人看来,他们红,那是应该,那是天经地义。
没有公司,他们照样能红。
此时,国内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使唱片公司想要追回损失,也是困难重重。
面对解约狂潮,羊城太平洋陈氏公司和浙省文艺广播电台联合向全国音乐制作单位发出邀请。
上个月月底,全国几十家音乐制作单位在杭城香格里拉签订了一份《华夏音像演艺制作杭城公约》。
不过。
这东西屁用没有。
顶多只是一个形式,连威慑作用都很有限。
毕竟,它只是行业内部的协商办法,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
除了轰轰烈烈的解约潮,1995年开年之初,还有一股浩浩荡荡的抄袭潮。
抄内地,抄港台的最多。
塔喵的。
连李杰的第一张专辑都有人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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