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下乡 (2 / 3)
第二天一早,李员外便开始打发众人下乡收粮。不同于后世有专门收税的地方官员,在这个时代,皇权是无法贯彻于乡间的,收税一般情况都是当地有名的缙绅们代劳的,尤其是如同太平乡李家,更是除了一个正规名目之外,太平乡真正的土皇帝。
他们的乡权甚至比大明律还有效,一手包揽了从乡间司法权、收税权等一系列的本该是官府的权力,在地方上的威权也是极大。
不过,这个时代的缙绅们,并不是如同后世人们眼中那般个个都是黄世仁。事实上,缙绅们对待自己的佃户们,还是十分的优容的,尤其是那些既勤劳还本分的佃户,他们更是十分的客气。不仅逢年过节会送上酒肉,一旦遇上灾年,还会灼情给予减免一些租子。
毕竟这些贫困户们与自己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想要多收取粮食就得好好的对待于他们,每一个勤劳而且本份的佃户都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而且每年的朝廷收赋之时,也是这些佃户们能够得些小利之时。就象李家一般,县里大概会来上一两个小吏,然后李家人会有一二自家人相陪等候在李家便可,李家的人带上一些最勤劳与自家走的最近的佃户充为庄丁,到各个村子收取赋税。而收赋税也是一件极有油水的差事,虽然一般情况下,其中的油水李家本家人与小吏拿大头,但是事了之后,这些佃户也会个个被封一个红包,也是皆大欢喜之事。
自从改为一条鞭法之后,小吏的财路也是断了一大半,剩下的无非火耗银了。所谓火耗银,便是小吏们常用的借口,银子总是有杂质的,征收的赋税银收上来后,一般会重新入火炼成大额的银元宝,也就是雪花银,这种剔除银两中的杂质的过程就被称之谓火耗。
火耗的数量不一而定,朝廷也是无法直接规定,这就给了小吏上下其手的机会。一般每地的赋税银都在万两之上,按照就为正常的报备火耗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来说,这其中的油水也是极足。
尤其是这些人根本不会进行这种剔除杂质的过程之下,而该多收的火耗却是依旧照收,这种情况下的油水更是让人垂涎。每年几百两甚至上千里的油水,也是地方官吏最大的合法灰色收入之一。
缙绅们是参与不到这油水的分割之中,他们的利润是在于低买高卖,大斗进,小斗出。通过操纵着地方的粮食贸易,他们也是个个赚的腰肥体宽,尤其是大批在灾年破产的自耕农出现时,也是将他们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左手将自耕农卖地的钱给对方,右手对方就得把钱交给自己纳赋。
而缙绅们只需要从中活动一番,就可以将这个自耕家原本要交纳赋税的田地变成无需纳赋,除了在官吏间活动的那笔钱之外,这种行为等于是白白得到大批的田地。
这还是地方缙绅们有良心的才会如此,许多缙绅连这活动的钱都不想拿出来,尤其是到了崇祯十年后,大批流寇已经形成之时。缙绅们干脆不再买田,坐等自耕家们纷纷破产加入流寇之后,再给他们办理一个通贼的名义,直接将他们的田地收纳腰间。
要说,明末的缙绅绝对算是聪明的。但人往往一聪明的过了头,也是会变得蠢笨如猪。事实上,流寇所过之地,杀伐最重的也是这些缙绅们,因为两者的矛盾实在已经是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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