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出猎 (2 / 4)
弗里兹当然不是打算去探险,他只是受够了跟瑞克来的路上没完没了的干面包、咸鱼、咸肉,做好这种干粮他好在回威明顿的路上充饥。
“萨瓦兰先生,列纳佩猎人在附近的深山里发现了一群白尾鹿,肖尼猎人们邀请你一起去狩猎,”火怪兴冲冲的跑了过来,轻松的似乎是邀请弗里兹去吃一顿饭。
“你说什么?白尾鹿?”弗里兹确认了一遍,白尾鹿是一种曾经广泛分布于美国东部山林的动物,据估计曾经有至少4000万头白尾鹿在林中出没,但是随着毛皮贸易的大肆捕杀,现在的宾州已经很少能看到它们了{两百多年后白尾鹿再次多的成灾,成为最容易撞击汽车的动物之一}。
“是的,有六、七只,值得猎人们一起出动把它们全捉住!”火怪很兴奋,肖尼部落分开建立冬季营地的目的就是狩猎动物,今年猎场被毁没有办法只能来山这边,鹿群稀少心理上已经对狩猎不抱希望了,如今却有一个如同天上掉下来一样的好机会。
弗里兹对这个没有太多兴奋,毕竟后世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深入人心,弗里兹现在的食物也不再缺少热量和蛋白质,赚钱的速度还可以接受,狩猎真的可有可无。
但拒绝这种邀请也很不明智,这明显是增加好感度的机会,弗里兹想了想还是问道,“地方远吗,今天能不能回来?”
“不远,现在出发明天早上就能打到鹿,”看来远近的概念也是因人而异的。
也就是说至少要准备三顿的食物,弗里兹招呼火怪把包装好的印第安士力架装进背篓中,收拾好燧发qiāng和羽绒毯子就跟着猎人们出发了。
他们穿过几片树林走在了一条狭窄的小路上,这就是传说中的印第安战道,因为人们千百年来的行走土壤变得非常密实以至于寸草不生,据说人类踏上这些小道之前上面行走的是北美野牛这样的大型动物。
曾经郁郁葱葱的树林已经掉光了叶子,只剩下密密麻麻的枝丫还是遮蔽去了大半的光线,地上厚实的落叶踩上去非常松软直没到脚踝。猎人们以一种速度很高的快步走行军,没多久弗里兹头上就见汗了,据说荒野中探险的白人猎人们一天能走几十英里,但为了补充高强度的运动消耗他们也需要食用大量的肉类,因此射程远精度又高的线膛长qiāng才那么受猎人欢迎,很多时候你只有一次机会,否则接下来几天的食物就跑掉了。
但是肖尼和列纳佩猎人背的都是普通滑膛火qiāng,有许多还是锈迹斑斑的褐贝斯,估计还是当年和英国人交易或者交锋时夺来的,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良策。
路过一股泉水猎人们停下来休息并用餐,各人取出带的肉干和玉米饼就着泉水吃起来,弗里兹取出能量棒分发给众人,这种简单的加工食品获得了一致好评,口感比起玉米饼和死硬的肉干好不少,甜中带咸味觉也不至于过于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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