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回归 (3 / 4)
送走了她弗里兹只觉得头大,其他肖尼人可别也有什么想法,出海的事字都还没划一撇呢。
次日早上黑脚让人送来了毛皮,里面杂的很,既有最值钱的河狸皮也有各种貂、鼬、松鼠的皮,还有几张鹿皮,看他这么有诚意弗里兹决定还是去见下他。
“三个条件你都答应了?不反悔?”
“昨天我就已经答应你了,你后来说的那件事真的能行吗?”黑脚的声音有些发抖。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还是办正事吧。”
两人又重新进行了约定,毛皮对弗里兹来说是笔意外之财,去荒野中寻找印第安部落进行交易也充满了危险,被抢劫、被盗窃还有在河上随时可能发生意外,老实说弗里兹也曾有过去做毛皮生意的念头,但后来和肖尼人打了一阵子交道后认识到自己不是那块料,自己完全做不出一直讨好他们的态度。
随后弗里兹让黑脚把小火鸡找来,当着黑脚的面开始传授起用玉米酿酒的诀窍。
其实从泡泡花搞砸的这一罐子东西就看得出肖尼人是根本没有理解发酵的道理,没准他们还以为一切都是大灵施法完成的呢。仅仅两个多月在酿酒作坊里头学徒根本出不了师,真怪不得自己工艺变化太频繁啊。
重点是卫生灭菌,酿酒的桶、盆都要用开水冲洗干净;其次是糖化,这个就不能也不用跟制糖那么严格了,先做好糊化,加入粉碎的麦芽小火煮,尝到汁水变成甜津津的就行了;最后加入酵母用各种办法隔绝空气。
盯着小火鸡把全套通做一遍,弗里兹伸了伸懒腰对脸色难看的黑脚说:“我会的都已经教给他了,到春天你们要种点这个,如果没有大麦其实也能发酵,可就难免会有怪味了。”
跟他们说酶也是玄学,都推到大麦上边好了,控制好发酵条件,酿酒玩不出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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