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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十日之约 (4 / 7)

        火鸡和松鼠两样野味让弗里兹选的话肯定是选松鼠,开玩笑啊火鸡肉是出名的难吃,烤熟之后又硬又柴,野生的肉质还要加上一个韧,如同嚼橡皮筋,属于后世美国家庭感恩节的忆苦思甜菜,无数美国孩子的童年阴影。如果有21世纪的厨房和嫩肉粉、大豆蛋白作弊当然有办法把它处理的味道尚可,可这荒郊野外的除了烤就只能生吃了。

        凭良心说松鼠肉味道还不错,跟兔子肉差不多还嫩一点,难怪美国红脖子能吃松鼠一直吃到21世纪。

        包上培根保证了鼠肉不会烤的过干,焦脆的培根外观不好看黑乎乎的,味道马马虎虎就着酸溜溜的苹果和干面包还颇为开胃,印第安人对这种烤法颇为新奇吃的两眼亮晶晶的。

        “刚才我拾掇时从松鼠嘴里掏出一个橡子,火怪,你们是在橡树林里捕到它们的吧?”

        “是的,树林里有很多松鼠,我轻易就捉到这么多。”

        “那岂不是也有很多橡子吗,真可惜,有人手的话可以酿很多好酒了。”

        “橡子能酿酒?酿出来是苦酒吗?”十鱼竖起耳朵插了一嘴,美国南方的克里克印第安人懂把苦橡子加工食用的办法,而这些肖尼人明显还不懂,其实苦酒甜酒印第安人都能一样的喝。

        “这个很简单,我想要它甜就甜,要它苦就苦,”闻听此言两个印第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好好打量起弗里兹来。

        “弗里兹对酿酒懂的可多啦,刚帮酿威士忌的艾略特家解决了大问题,你们喝的这酒就是艾略特夫人送的酬劳!”瑞克这广告打的简直是神助攻,但看脸色变化他马上后悔多嘴了,印第安人的目光又扫向了酒桶。

        “咦,瑞克你没吃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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