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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5节 如作证仰人眉睫朝不保暮二求保 (2 / 4)

        “是的!”孙太后附和。

        “爷安排来如,进德州府。洪熙年间,爷也没了,父亲袭爷爵位,才当周王爷。宣德年间,来如找我的父亲,父亲调来如进的内阁府。”朱育说。

        “原来如此!”孙太后说。

        “我与来如说,此次打官司,你是我靠山,来如才又给出庭作证,拿出那二两银交给法官的。”朱育看着孙太后笑地说。

        “他认识王文?”孙太后问。

        “来如没说,将二两辛苦银,给了王文。王文协同定的会审日。”朱育长出一口气地说。

        “能定为何罪?”顺丫问。

        “我说不好。”有人说过欺君之罪。在我国古代皇朝,对官员虚、瞒报信息的问题,是高度重视的。古代法制中的欺君之罪,虽包括欺侮君主含义,但事实主要是,惩处欺骗君主的行为。此种行为惩处,很是严厉的,是欺君之罪。它是被杀头的处罚,之所以定为杀头罪,是因虚、瞒报信息,有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事例在历史上也确实屡见不鲜。欺君之罪是一种罪的范畴,也没啥具体罪名,如侵犯财产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由一类犯罪组成的。至于哪些罪算欺君,古代没一部完整的刑法典来明确认定。皇上感觉不对,就算犯下欺君之罪。孙太后想着听人说的情况,不知会审人会怎么想于是就笑地说。

        “报!来如求见太后!”怀恩进来报。

        “请进!”孙太后和朱育、巩顺丫坐在臣左座。孙太后看向门口说,朱育、巩顺丫也看向门口。

        “小吏来如拜见太后,太后吉祥!”来如进来施礼地说。

        “平身!”孙太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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